长春公司于近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、吉林省财政厅、吉林省国家税务局、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,证书编号为GR201722000111,认定有效期为三年。
根据相关规定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三年内,公司可以享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优惠政策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公司科技研发管理水平,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,能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,极大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。
本公司目前上市产品共计21个品种,其中预防类生物制品7个品种,治疗类生物制品14个品种